通城县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全媒体记者 郭佳承 报道】6月21日,2021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安排部署相关重点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凤英,县领导熊斌、王功辉、舒昌俊、刘长青、续红林、杜艳珍出席会议。

2020年,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抓手,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年环境空气质量实现“一升两降”(空气优良率93.8%,较2019年同比上升5.2个百分点,PM10年均浓度53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同比分别下降13和8个百分点);水环境质量“三个百分之百”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地表水水质、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两项新突破”(湖北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示范县成功获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通过验收);累计获得中央、省级“以奖代补”资金825万元.

朱凤英指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严肃性,坚决克服思想认识不深、改善水平不高、监管力度不大、治理范围不广、环保设施不全等问题,围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突出标本兼治、追根溯源、系统施策、靶向治疗,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风险,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朱凤英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加快形成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盘棋思想,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不断强化保障措施,营造良好氛围,构建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大环保”格局,实现“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的根本转变。

会上,副县长舒昌俊传达了全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交账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了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环指办负责人汇报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分别就经济开发区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及工业园区管网建设、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和乡镇污水处理、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等作表态发言。

编辑:胡颖

审核:姜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