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将开展为期5个月的水上交通安全整治

【全媒体记者 黎赛明 报道】6月22日,通城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召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5月4日咸安区金桂湖快艇侧翻致4人溺亡事故教训,持续巩固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稳定态势。副县长舒昌俊出席会议。

据悉,通城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10月30日结束,分自查、专项整治、综合督查、总结四阶段。期间将对全县渡口码头、渡工船员、客渡船舶、运输船舶、渔业船舶、自用船舶、采砂挖石船舶、水上游乐设施等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的经营作业行为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大清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重点整治“三无”船舶非法航行作业、非法采砂以及其他破坏通航环境和秩序、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危险品运输和作业、客运船舶超载超员航行、货运船舶超载航行、非法修造改装船舶、渡口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严格,航道内未经许可从事养殖、捕捞和水域施工作业等活动,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水上旅游、水上游乐和漂流活动等行为。

编辑:胡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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