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湖镇扎实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全媒体记者 吴雷】7月5日,记者从塘湖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会议获悉,该镇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按照县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要求,专门制定《塘湖镇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农村宅基地分配实行农户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审核,确保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管理依法有序进行。


根据《塘湖镇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申请个人住宅建设,在一户一基的前提下,新建、改建房屋宅基地(含附属设施)总面积,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40平方米,使用未利用土地(建设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农村建房应符合道路规划,城乡道路沿线两侧严格控制个人建造住宅。宅基地具体审批包括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公示、村级组织审查、乡镇部门审查、乡镇政府审批、住宅竣工验收等10项流程。

塘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韩旭辉:为加强我镇农村建房规范化管理,我镇成立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办公室,印发了《塘湖镇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各职能部门参与,定期召开农村建房联审联办会议,确保塘湖镇农村建房安全有序,符合美丽乡村空间规划。

就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塘湖镇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镇村及相关工作人员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防止出现工作“断层”“断档”。要严守施工安全,加强对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施工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要严把房屋质量,倡导村民建设具有鄂南传统民居风格的住宅,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及时责令整改并坚决不予验收。要严厉打击违建,通过对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开展动态巡查,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等违建行为严厉打击并依法拆除。

会后,塘湖镇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还前往村民拟申请的宅基地进行现场审查现场指导。

塘湖镇白沙村村民 罗来兵:今年四月份,我向村里提交建房申请,一个星期内通过村里公示和塘湖镇联审联批,并且镇里还给我提供住房施工图纸,安全帽,安全绳等施工材料,我也为工人买了人身意外保险。总之,我会按照规划要求建房。

编辑:黄争光

审核:姜岳云

(作者:吴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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