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消费环境丨着力推行线下7天无理由退货

【全媒体记者 李索 通讯员 卢峻7月27日,记者从通城县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6月份,通城县部分大型超市已试点推行了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货”新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放心消费体验。

当天,记者在通城联华超市看到,市民黎女士正在超市柜台办理“7天无理由退货”手续,不到一会,黎女士就拿到了商品退款。记者走访发现,线下无理由退货,让不少消费者有了线下消费“后悔权”,消费者十分支持。

市民 黎琴:以前只知道网上购物可以退换货,现在实体店也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给我们消费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7天无理由退货”,一直存在于网购中,而实体店能实现这个售后服务的商家不多。2021年,通城县市场监管局在原有诚信承诺内容的基础上,探索推动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承诺服务。加紧制定了《通城县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监督办法》,并与多家大型超市进行洽谈,研究相关政策,让此项举措在6月份得以实施。

6月份开始,通城县联华超市已试点推行“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并将实现退换货的商品品种对外公示,消费者不满意,不喜欢的商品在不影响2次销售及满足“7天无理由退货”的条件下可退换货,实现了与网店同样的消费者保障制度。

通城联华超市负责人 罗蔚:我们超市自从6月份实施“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以来,已为顾客退换符合退货要求的商品48笔,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通城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化放心消费环境建设,持续推进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全面实行。

编辑:黄争光

审核:李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