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吴雷 报道】近日,有市民通过通城县融媒体中心的“云上通城”APP问政平台反应,关刀镇河道非法捕鱼现象严重,为切实保护我县河流生态环境,确保渔业生产安全,7月29日晚,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大队开展了打击非法捕鱼专项行动。
当天晚上,县渔政执法大队沿菖蒲港河顺流而上进行了全线巡察。在塘湖镇南虹村七组,执法人员发现河道内有附近村民正在进行非法电鱼。亮明身份后,执法人员指示该男子立即上岸。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对该男子进行劝诫教育,并当场没收其捕捞工具,将获捕鱼苗放生。行动中,执法人员还对附近村民进行普法教育,呼吁大家积极举报监督,共同参与到打击非法捕鱼的全民行动中来。
县渔政执法大队表示,将继续加大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联动、密切协作,集中力量开展“清网行动”,全力保障全县渔业生产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鼓励群众和媒体进行监督举报,提升公众对禁渔工作的参与度,努力营造保护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黄争光 审核:胡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