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胡远 报道】近年来,一些房屋业主为了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布局、扩大房屋使用面积、增加房屋租赁价值,擅自采用墙改梁的方式将砖混结构房屋进行改造施工。
那么
什么是墙改梁?
墙改梁有什么危害呢?
通城县融媒体中心特邀通城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建筑工程师袁俊为大家来解答。
▲通城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建筑工程师 袁俊
一是房屋墙改梁的安全风险
首先我们要说什么是砖混结构,目前我县常见的高层商品房屋,基本都是混凝土框架或框剪结构,墙体作为围护结构,是不用来承重的。但我县临街立面、大街小巷很多低层和多层私建房屋,由于面积决定,大多数都是砖混结构的。
砖混结构是指建筑物中竖向承重结构的墙采用砖或者砌块砌筑,构造柱以及横向承重的梁、楼板、屋面板等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也就是说砖混结构是以小部分钢筋混凝土构建及大部分砖墙承重的结构,是一种建筑混合结构形式,因为砖混结构内部墙体,多为承重结构,所以不能随意拆除墙体进行改造。
那么什么是墙改梁呢?
通常我们所说的墙改梁,主要就是指将墙体改为钢筋混凝土梁来承重,是将原有的墙体承重结构,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来代替承重的一种房屋结构方式。
那么墙改梁的危害有哪些呢?
砖混结构房屋的承重墙,是房屋结构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目前国家现有的相关技术规范,并不提倡对其进行改造,确需改造,必须委托专业设计机构,对现有房屋的质量现状进行评估,并由设计机构出具正式改造设计施工图,委托专业施工队伍方可改造。因为墙改梁是一项十分复杂、技术性很强,而且存在很大安全风险的改造工程,如果没有正规的设计和施工队伍提供技术支持,擅自进行墙改梁施工,可能会导致产生垮塌事故。
因此,砖混结构房屋如果擅自强行进行墙改梁改造工程,存在很大质量安全风险和隐患,甚至影响公共安全。
二是国家对墙改梁有哪些现行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第七章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而第八章第六十九条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结合我们上面所讲,墙改梁工程是一项技术性很强,而且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风险的工程,如果房屋业主擅自强行进行墙改梁的改造施工,不仅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而且还可能面临违反法律法规带来的巨额罚款风险。
编辑:黄争光 审核:胡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