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学区房”等房地产虚假违法广告
专项整治的公告
近期部分开发商以“学区房”为营销噱头采用虚假广告、诱导销售等方式,误导购房者消费造成误解或潜在的纠纷,严重影响了消费者购房导向,侵害了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为整治房地产领域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健发展,切实维护购房消费者合法利益,通城县市场管理监督局、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从10月1日起,开展对“学区房”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从事商品房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传统媒体、网络媒体。
二、重点整治以下五种行为:
1.含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2.以广告或其他形式的宣传明示或者暗示购买者可以签约入读、划片入读特定中小学的;
3.在广告或其他形式的宣传中使用“学位房”“学区房”“学府房”“名校”等引发购房者对特定中小学入学资格产生误解的;
4.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承诺特定中小学入学资格的;
5.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
通过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学区房”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并集中曝光一批“学区房”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望广大购房户谨防消费陷阱。
举报电话: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15-4333315
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15-4322132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