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两名“厅官”决定逮捕

新华社贵阳11月17日电  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贵州检察机关近日依法分别对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龙政(副厅级)、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专职外部董事刘大能(副厅级)决定逮捕。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龙政(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近日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杨龙政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专职外部董事刘大能(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近日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刘大能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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