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司机不打表随意要价 官方:罚款200元 停岗学习三天

上车时告知地址,司机口头报价,全程无打表,到达目的地后又翻番要价,这样的事情你是否遇到过?日前,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投诉出租司机不打表随意要价行为。对此,湖北省襄阳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应:罚款200元,责令其停岗学习三天。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截图

“上车时明确告知司机前往吴店镇,对方直接报价20元,上车后无交流,到达目的地后,对方要价50(元)。”11月7日,一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自己的乘车经历,“在第一次投诉后,调查主管单位找司机调查,以车内录音听不清楚,视频画面未拍摄到司机的打表动作回复我,让我互相理解结束投诉。”

“司机安装监控无法全面记录关键信息是否有主观故意逃避监控的嫌疑?”网友建议,“监管部门统计一下关于枣阳出租车不打表投诉记录。”

针对网友留言投诉,11月12日,湖北红襄阳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应: “ 我局在接到您的投诉件后高度重视,责成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查,您于2021年10月31日在高铁站地下停车场搭乘鄂F2X***出租车到吴店镇荷花街,驾驶员不打表,上车的时候商量好的20元车费,到达目的地后却收了50元车费。对于鄂F2X***出租车当事驾驶员不打表乱收费的行为,一中队执法人员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其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其停岗学习三天。”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