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依法治省蓝图清晰推进有力

法者,治之端也。

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一年来,湖北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提高人大立法和监督质效,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社会建设,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建党百年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成就经验与启示,党内法规体系与党内法规治理效能,党内法规学的学科建设与理论建构……

11月2日,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学专家学者齐聚江城,参加第四届全国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东湖论坛暨“建党百年党内法规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学术研讨会。

党的领导,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连续4届论坛的学术研讨,为湖北健全领导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体制机制提供了宝贵智力支持。

依法治省,法治顽疾不可不除。

在省委依法治省办对部分市州和省直部门开展的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实地督察中,督察组共查找出140余个问题,并逐一督促整改落实。

“法治督察在发现和督促解决实质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上成效明显,已成为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有力抓手。”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说。

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下,全省法治建设工作效能持续加强。

孝感积极探索普法责任制落实路径,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黄石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进一步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推进执法司法监督等重点任务攻坚。

鄂州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推进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党政领导班子述职报告中。

在党的领导下,法治湖北建设蓝图日益清晰。

以法治之力增进人民福祉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区域立法协同,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民生和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同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创新立法方式,提高立法质量。

在襄阳,城市管线管理办法来源于市民对杂乱无章的线路、管道的担忧;“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则特别回应了市民对责任划分不清的质疑。通过听证会、座谈会、调研问卷等手段,更多地实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有法可依,还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包容审慎监管。

武汉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2020年对区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40余件进行备案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9份,努力减少限制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等情形发生。

荆州加大“减证便民”工作力度,1200余项证明事项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方式办理,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随州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中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帮助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从开门立法推动法规规章为民解忧,到依法行政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法治湖北建设紧紧依靠人民、深深扎根人民。

法治更昌明的湖北,未来可期

作为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先锋”,政法队伍是关键。

全省政法战线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加快智能化建设,提升办案水平。

湖北公安机关深入排查2019年以来受立案及在侦经济犯罪案件4552起,发现整改问题120个。

湖北检察机关办理“套路贷”等典型案件,为市场主体挽回经济损失6692万元。

湖北法院年均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3万余件,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及关键核心技术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案件,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犯罪行为。

湖北司法行政机关持续开展涉企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发现各类问题1347个,督促各地边查边改。

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

为营造全民守法氛围,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湖北各地各部门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和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宜昌在全市1640个村(社区)分类培育乡贤理事会、业主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实现基层自治法治德治并举。

咸宁推动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中心建设,调解矛盾纠纷2万余件,成功率95.7%。

世纪征程,波澜壮阔。法治湖北建设,永远在路上。

“下一步,湖北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法治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地各部门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工作,提升法治建设前瞻性、针对性、精准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