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招聘不平等“门槛” 搬走阻碍职业教育发展的“绊脚石”

《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着“三平等”的显著特征:一是要求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招聘时待遇平等;二是要求用人单位在设置招聘条件时实现专业目录的平等;三是要求学历与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平等。

臧志军

江苏理工学院职业教育学部副主任

日前,人社部印发《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消息一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热议。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履职尽责,抓好《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助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环境。

学历歧视影响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在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吴访升看来,《通知》切实维护、保障了职业院校(包括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对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是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吴访升介绍,职业教育是我国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呈现出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衔接纵向贯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横向融通的发展新格局。

尤其近年来,职业教育体系中,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得到巩固,高等职业教育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稳步推进,基本形成了中职、专科、本科等层次相对完善的教育体系,人才培养结构得到优化,教育质量也在不断提升。

但是,由于一些事业单位的人才政策、用人单位的固有观念以及人才准入的“高门槛”等原因,即便是各方面素质较高的职业院校毕业生,也有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的情况,致使职业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毕业生就业面小、学生自信心不足等问题,影响着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高质量发展。

用江苏理工学院职业教育学部副主任臧志军的话来说,“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招聘时,存在着待遇不平等问题。事业单位一般有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三类岗位。在以往许多事业单位招聘中,职业院校毕业生往往只能参加工勤岗位的招聘。这是因为在我国技工(技师)教育仍未列入国民教育序列,不属于学历教育,导致许多优秀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在就业上受到学历歧视。”

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迎来“三平等”

臧志军告诉记者,过去事业单位招聘时往往参照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专业目录,与职业院校所使用的专业目录存在较大差异,直接导致了相当数量能力突出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无法进入事业单位工作。

《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条件中,不得把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要求其既可以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岗位招聘资格条件,也可以参考考试录用公务员、高等学校、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设置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在招聘时可以把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视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班毕业生视为具有专科学历,为职业院校毕业生创造了更多的求职应聘机会,为因专业目录设置原因无法参加招聘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打开了更广阔的就业大门,为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创造了新的利好。

臧志军介绍说,从此次《通知》的内容上来看,有着“三平等”的显著特征:一是要求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招聘时待遇平等;二是要求用人单位在设置招聘条件时实现专业目录的平等;三是要求学历与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平等。

“从‘三平等’特征来看,《通知》的最大突破在于不再以学历、学习方式、学习途径等外在条件设置招聘‘门槛’,而要求以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所需实际能力作为招聘依据,是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破‘五唯’的最新动作,是最能使广大职业院校毕业生产生获得感的利民行动。”臧志军说。

持续推进我国职业教育法律体系建设

在相关人士看来,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为使职业院校毕业生和其他毕业生获得平等地位,设立了职业资格框架等法律制度,《通知》中的许多要求与这些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异曲同工的作用。

可以期许,随着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未来我国也会形成类似于发达国家推动普职平等的法律框架,使我国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更加健全。

吴访升建议,职业教育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推动中国制造和服务上水平的重要基础。因此,要在《通知》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高度重视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此外,也要通过不断完善相关职教法律体系,全面推动职普融通,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长眭碧霞认为,《通知》对于职业人才培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要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问题,把好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提升教材的科学性和适应性,拓展教材的灵活性和共享性,多措并举鼓励教师将教学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用一流职教教材造就一流技术技能人才,在立德树人的道路上谱写职业教育新的篇章。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通知》鼓励引导职业院校毕业生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补充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的,可面向职业院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吴访升说,这不仅为大力培养本土技能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更倒逼着职业教育必须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人才培养保障措施,加速培养造就更多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