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一步强化地下水节约保护、超采治理和污染防治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  作为我国第一部地下水管理的专门行政法规,《地下水管理条例》日前发布。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22日说,条例聚焦地下水超采、污染突出问题,强化地下水节约保护、超采治理和污染防治。

他是在当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11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和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黄祎、水利部政法司司长张祥伟、水利部水资源司负责人杜丙照介绍《地下水管理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新华社发

魏山忠介绍说,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资源属性和生态功能,还是重要的水资源战略储备。2020年全国地下水资源量8553.5亿立方米,其中,与地表水不重复的地下水资源量为1198.2亿立方米。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划定地下水超采区、建立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指标、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国地下水年开采量从2012年达到最高1134亿立方米后,2020年回落至892亿立方米。

据了解,当前我国地下水保护利用还存在局部超采严重、污染问题突出两方面问题。全国21个省区市存在不同程度的超采问题,个别地区甚至存在开采深层地下水问题。

魏山忠表示,条例主要从六方面作出重要制度安排,包括规定地下水调查评价、地下水保护利用和污染防治规划、地下水储备三项基础性制度;建立地下水“双控”、地下水取水计量、地下水资源税费征收等制度,明确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申请条件、防止地下工程建设不利影响、禁止开采难以更新地下水等措施,推动节约、保护地下水;划定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推动实施地下水超采治理;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严格地下水污染管控的措施;建立国家地下水监测站网和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机制等。对超采、污染地下水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他说,水利部将抓紧完善相关制度,加快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推进地下水“双控”指标确定,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强化地下水监管和水行政执法,保护好、利用好地下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