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质局出台七条措施 激发人才活力 推进科技强局

近日,湖北省地质局出台激发人才活力、推进科技强局七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精准引进高精紧缺人才、强化引育人才激励、加快创新人才培养、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健全人才政策跟踪落实长效机制等方面,为建强队伍、推动地质工作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为服务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战略定位和“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作出贡献。

《措施》强调:依托自然资源部“三稀”矿产重点实验室、资源与生态环境地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精准引进国际国内高精紧缺人才;围绕再出1个院士、培养10个领军人才、100个博士和首席专家、千人规模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目标,实施荆楚地质荟才优才计划和“个十百千”工程,着力打造高层次科技创新团队集群。保障“高精紧缺”人才引进,对引进博士的局属单位,每人每年给予30万元资助(暂定3年),对后续取得博士学位并与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的人员给予绩效工资激励5万元;对取得注册职业资格证书并与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的人员给予绩效工资激励1~3万元。

《措施》要求,主动对标国家、省“战略科学家团队”“双创战略团队”“产业领军人才及团队培育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力争5年时间,建成30支全省一流的首席专家团队;对成功申报的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给予绩效工资奖励和资金匹配;发挥科技人才在创新实践中的作用,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的比重不低于70%。严格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健全人才政策跟踪落实长效机制,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切实发挥局科协作用,搭建科技人才交流和人才举荐平台,办好湖北地质科技论坛,每年开展1~2次全局性科技交流活动;鼓励局属单位组织科技人才定期开展技术交流。

《措施》强调,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良好氛围。对科研成果转化取得实际效果、形成良好经济和社会效应的人才和团队,给予及时奖励。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