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瞒报行程,影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刘晓丹,中共党员,满洲里市人民医院临床医师,2021年12月2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在流调组开展流调过程中,刘晓丹因担心其母亲、儿子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故意提供虚假住址,瞒报行程,导致该小区多名居民作为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次密切接触者也被采取相应管控措施,而其实际居住地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未得到及时管控。刘晓丹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满洲里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扩散重大风险隐患,社会影响恶劣。2021年12月10日,满洲里市公安局对刘晓丹立案侦查,满洲里市纪委监委给予刘晓丹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其行政主管部门依规依法处理。
身为中共党员,本应对党忠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坚定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作为医务工作者,本应敬佑生命、守护健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然而,刘晓丹党员意识淡薄、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纪法观念缺失,在满洲里市全民抗疫的关键时期,首先考虑自身利益,罔顾他人健康,瞒报行程,误导流调工作精准开展,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问题严重、性质恶劣。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自省自警,服从疫情防控大局,不折不扣履行应尽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积极协助、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满洲里市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落实落细单位责任,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上报登记、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满洲里市纪委监委将严肃追责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来源:清风满洲里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