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交警大队关于扣留车辆报废处理的公告 2021-12-21 16:12 0 公 告 通城县交警大队需处置2020年12月至2021年10月份期间,在执勤执法处置交通事故中扣押的部分车辆,请各位车主在三个月之内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报废! 通城县交警大队 附清单: 车辆报废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