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处理“孕妇流产”事件相关责任人

据“西安发布”1月6日消息:近日西安高新医院发生一起孕产妇流产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1月5日,经陕西省、西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认定该事件是一起责任事故。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责成西安高新医院主动与患者沟通,做好患者术后康复治疗、安抚补偿等工作;责成医院向社会公开道歉,积极反思和梳理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优化就诊流程。

据悉,西安高新医院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另悉,西安市纪委对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急救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的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救治工作要求不到位的西安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顺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此前报道

1月4日,陕西西安,一名产妇家属发帖称,1月1日,自家小姨肚子疼打不通120,随后打110将小姨送往医院。晚上8点多到达西安高新医院,在门口由于核酸问题无法入院,一直等到晚上10点多。在门口等待期间小姨大出血,8个月的婴儿流产。随后,西安妇联回应称,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处理中,请耐心等待。 

事件在网络发酵后,有媒体联系到西安高新医院。院方人士说,“我们这边不能说有问题,也不能说没有问题,只能等上级部门的调查结果。”

1月5日下午,西安市召开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提出,针对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保障问题,为防止就医过程中交叉感染,对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需要紧急就医的人员,安排专车“点对点”送至定点医院就医,并闭环接回。其他人员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自行前往全市正常开诊的医院就诊,任何医院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影响患者就诊。对于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等患者和孕产妇,开通服务电话、绿色通道,提供诊疗服务。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