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女性权益 助力“她”安家立业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在全国两会上,围绕着保护妇女权益的话题,代表委员纷纷建言献策。

针对2021年6月科技部等十三部门印发的《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中要求“在若干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探索设立女科学家项目”等话题,杨元庆代表认为,这为广大女性科技人才在新时代建功立业提供了新的舞台。

针对2021年9月最高法对外发布的《关于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陈坤代表结合工作经历,就进一步加强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加大反家暴延伸服务力度,健全家庭暴力受害人人身保护令实施机制提出了建议。

此外,随着放开生育三孩政策落地,如何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立法、促进就业性别平等和工作家庭平衡等有关女性权益保障的话题受到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注。

职场

全国人大代表、联想CEO杨元庆:

建议规定不同岗位女性最低就业比例

鼓励企业对育儿女性实行弹性工作制

随着放开生育三孩政策落地,女性在职场中的权益保障受到各界关注。今年全国两会正在京召开,全国人大代表、联想集团董事长兼CEO杨元庆递交了改善女性就业环境建议。时值三八妇女节,北青报就此对杨元庆进行了专访。

北青报:为何关注女性就业环境话题?

杨元庆: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既是政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过上更有尊严、更美好新生活所采取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拉动消费,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在促进更高质量就业中,女性的就业问题尤其值得关注。女性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不可少的力量,随着国家开放“三胎”等新生育政策的实施,女性更高质量就业面临很多新课题。

北青报:女性就业环境目前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杨元庆:众所周知,育龄女性在职场中面临着潜在的被歧视的风险,一些用人单位或多或少会将其纳入聘用、提职考量。而这客观上造成了男女在职场中的一些不平等待遇,甚至这也限制了一些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造成“想生不敢生”的困扰。

虽然国家、社会也多方呼吁要保障育龄女性享有平等就业权利,但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够明晰、具体。

北青报:您有什么建议?

杨元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保障女性拥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完成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完善保障女性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机制。具体而言,建议规定不同岗位的女性最低就业比例,保障男女员工同工同酬,推动全岗位无性别差异的人才选拔等。

建议政府将吸纳女性就业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支持并鼓励企业建立完善的女性就业制度,出台女性员工招聘比例的指导原则。

北青报:针对育龄女性就业歧视问题,有什么具体建议?

杨元庆:建议人社部借鉴地方省市中的先进做法,进一步形成明确清晰的“生育假”法律规范,并同步推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配套政策。研究建立生育假男方和女方成本均摊机制。

一方面,延长男性在配偶生育假期间的假期天数,让男性可以更好地照顾家庭、产妇和孩子;另一方面,男性选择不休假的话,企业应给予补偿,从而实现男女双方在生育方面的成本均衡。

此外,建议拓宽生育保险基金的筹资渠道,引入社会力量,扩大基金规模,使生育保险基金不仅能支付产假的工资,也能覆盖生育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北青报:用人单位有什么可以完善的地方吗?

杨元庆:呼吁企业制定、完善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性的绩效和晋升保护等实施细则。鼓励企业对于子女尚处于入托前的女性员工实行弹性工作制,在保证8小时工作制的基础上,允许弹性工作时间,便于平衡工作和育儿。

北青报:联想在这方面有什么实践?

杨元庆:早在十多年前,联想就意识到职场女性需要企业的更多关注和支持。目前,联想女性员工总占比为36%,技术岗位女性员工占比为26.4%,近几年均呈上升趋势。一直以来,我们不断实践和探索更好的途径,切实保障女性员工的各项权益。

例如,联想在全球范围内成立了联想女性领导协会,为女性员工提供职业发展和专业技能方面的指导。同时,针对高潜力女性管理者设立了专项的领导力发展计划,帮助她们提高核心技能,从而有机会进入管理层。

针对新晋的“妈妈员工”,联想打造了专门的托管中心,妈妈们可以将孩子带到这里由专门看护人员陪伴。

文/本报记者 李岩

全国政协委员于欣伟:

放宽课题申请年龄限制

助女科学家生育后重返科研

据中国科协统计,目前我国科技人力资源中女性科技工作者占比40%,在互联网、生物医学等领域女性更是占比过半。如何强化科创女性力量,推动女性科技人才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副主席、民革广州市委会主委于欣伟认为,建立有利于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的体系刻不容缓,建议充分考虑女性科技工作者家庭抚育方面的实际困难,适当放宽项目研究、课题申请等方面的年龄限制,切实帮助女性生育后重返科学阵地。

2021年6月,科技部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要求“在若干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探索设立女科学家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适当放宽女性申请人年龄限制”。同年9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提出“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激励女性科技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立足岗位锐意创新”,这为广大女性科技人才在新时代建功立业提供了新的舞台。

于欣伟提议,要加大面向女性科技工作者专项政策力度,进一步促进其成长成才。可设计分层次的女性科学家发展战略,学习世界先进经验,建立提升女性对科技创新贡献的机制。

欧盟在重大科技计划中有明确的女性研究人员比例要求,如“地平线计划”要求参加项目的女性学者达30%,这对初入科技创新领域的女科学家的成长有很大的帮助作用。对于具有世界竞争力的女科学家,建议大幅度减少指标性考核的要求,大力度给女科学家松绑,让她们在自由轻松的环境中自主开展研究,以发挥女性独特的优势推进科技创新,国内一些行业开始实施的“女科学家工作室”可以进一步推广。

同时,增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中女性科技工作者的比例,设立“鼓励科技女性后备人才的专项成才计划”;在相关的科技管理和决策部门中,要保证一定比例的女性科技人才参与其中,提升女性科技人才的参与程度和话语权;各类学术组织、科学技术社会团体、学术委员会要增加女性理事、会员或委员的比例。科研用人单位要为女性科技工作者参加交流、进修和培训提供经费和时间保障,增设专门面向女性科技工作者的科研项目申请渠道,鼓励更多财政项目放宽女性申请者的年龄限制。

于欣伟建议,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工作者的科研活动,延长其项目周期,调整其工作制度、聘期评价和绩效考核办法。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和对孕哺期女性的保障,鼓励科研用人单位为孕哺期女性科技工作者配备科研辅助人员,对优秀女性科技工作者提供稳定科研资源支持,充分考虑女性科技工作者家庭抚育方面的实际困难,适当放宽项目研究、课题申请等方面的年龄限制,切实帮助女性生育后重返科学阵地。此外,她还建议,鼓励为女性科技工作者提供社会化家政服务,建议引入标准化、职业化、受政府监管的家政服务业,将职业女性的家庭服务时间解放出来用于事业发展,帮助其合理平衡事业与家庭关系。

文/本报记者 蒋若静

家庭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主任医师孙伟:

“为有3岁以下幼儿的父母

每年提供一段时间的育儿假”

“建议从国家层面统一产假时间,将产假时间从目前的98天延长到至少18周,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主任医师孙伟说。她还提到,在落实生育假期政策时,应鼓励男女两性共担育儿责任。

建议把外卖送餐员等

纳入生育保险的范畴之内

孙伟说,为有效发挥生育保险作为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措施的作用,宜完善新形势下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立法。

她说,建议从国家层面将生育保险覆盖至所有用人单位,逐步将灵活就业群体等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特别是把非正规就业人群纳入生育保险的范畴之内,如家政服务人员、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直播带货主播等新业态、新领域就业人员,建议其缴费基数为本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同于在职职工。”

她还提到,应争取覆盖所有生育主体,做到应保尽保。

“基于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很高的现实情况,可以考虑将城乡居民生育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的全面覆盖。对于领养新生儿的父母,也应当平等享受产假、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

建议产假延长到至少18周

孙伟还提到,建议从国家层面统一产假时间,将产假时间从目前的98天延长到至少18周,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她补充说,对于非正规就业妇女、城镇和农村未就业妇女等,除了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之外,也应给付一定数额的生育津贴或者生育补助金。

“参考国际社会关于父亲育儿假制度的经验,研究探索延长配偶护理假为至少三个月,未休的配偶护理假不可转移给女方;配偶护理假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以减轻就业性别歧视,推进平等就业,进一步体现男女共担家庭责任的导向。”

孙伟还提到,为有3岁以下幼儿的父母每年提供一段时间的育儿假,休假期间的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进一步提升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争取做到费用全覆盖,使个人不用再支付生育医疗费用。

她还建议,改变目前仅由用人单位缴费的做法,探索建立政府、用人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缴费责任的筹资模式,通过科学测算合理确定缴费比例。

“应鼓励男女共担育儿责任”

孙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她还建议,按照促进性别平等、提倡男女共担育儿责任的理念,优化生育假期政策。

“生育假期政策不仅应具备保护女职工产后康复、保障婴幼儿哺乳需求的功能,还应更多地体现对男女平等、共担养育责任的理念。”

她说,在保护“分娩生产”之外,生育假期政策更要保障“养育照料”,在明确女性家庭责任之外,也要提倡男性和社会在子女养育中共担责任,即建立性别平衡、家庭工作平衡的生育假期政策体系。

“在落实生育假期政策时,应鼓励男女两性共担育儿责任,推动配偶陪产假的落地实行,也应通过相应的政策措施,适当减轻用人单位压力。”

在孙伟看来,当前我国生育假期的长度已处于世界前列,问题在于生育假期政策的覆盖面依然偏低。

“将生育假期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工作,对侵害职工生育假期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约谈,引导、督促用人单位改正。”

孙伟还提到,建议探索实施带薪或无薪育儿假,合理分担支出成本。

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全国人大代表陈坤:

妇联应鼓励受家暴妇女

向法院申请保护令

多年来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昭平镇龙潭村卫生室所长陈坤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工作中她发现夫妻关系紧张、男方有酗酒赌博恶习的家庭更容易发生家庭暴力行为。陈坤建议,仅靠妇联难以制止家暴,应加强司法联动鼓励妇女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北青报:您认为什么样的家庭比较容易发生家暴?家暴者有哪些特征?

陈坤:首先发生家暴的家庭里夫妻关系一般都很紧张。第二很多家暴者本身有一些恶习,比如酗酒、赌博,那么他喝醉酒、赌博输钱时都可能会家暴。有很多妇女和我反映过这些问题。

北青报:这些妇女被家暴后她们一般会选择什么方式来保护自己?

陈坤:在农村,很多妇女的法律意识还不够强。大概三四年前,我在我们村委妇女之家里做过一次调查,当时参与调查的妇女有30多人,但是知道《妇女儿童保护法》的人寥寥无几,甚至不少80后、90后也不知道。之后我就向我们当地法院和检察院建议,让他们来我们村里做讲座,向村民普及家暴的相关法律知识,也鼓励村里妇女们,遇到家暴时要及时主动和我们妇联说,我们就会去调解。

北青报:妇联和村委的调解效果如何?

陈坤:妇联没有执法权,调解的效果其实并不太好。很多家暴者当着我们的面会答应要改,但是我们一走,他可能会觉得没面子而变本加厉。再加上一些妇女为了孩子不愿意离婚,我们只能劝她外出打工,但这又会造成留守儿童的问题。

北青报:那您认为该如何帮助被家暴的妇女?

陈坤:我认为这就需要村委会、妇联和公安、法院进行联动,不然仅靠村委会或者妇联很难解决。其次就是加强宣传,向妇女宣传《反家暴法》《妇女儿童保护法》,比如我们现在会和法院合作,通过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等形式进行宣传,让妇女遇到家暴时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对于家暴严重的,我会建议被家暴者向法院申请保护令。

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