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残疾人的就业梦,需要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就业岗位。近日,湖北印发《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职位、岗位,鼓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残疾人。
《办法》针对不同规模的机关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要求到2025年,编制50人及以上的省级和市州党政机关,至少要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编制67人及以上的,除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事业单位,至少要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级及以上的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残疾人要占15%以上。国有企业,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例如只针对手部操作的岗位,坐轮椅的残疾人就可以胜任。
《办法》还专门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设残疾人专职专岗,要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年龄、户籍等倾斜政策,考试的方式要人性化,适合残疾人的方法测评,在同等条件下,鼓励优先录用残疾人。针对残疾人参加招录、职业资格考试,如果需要安排无无障碍考试,应该提供技术支持。
为了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更有尊严。《办法》中专门增加了很暖心的条款,残疾人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不得额外增加与职位、岗位要求无关的身体条件要求。
来源:长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