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人:明日起,举报车窗抛物有奖励!

6月1日起

举报车窗抛物有奖!

如何举报?

市民在日常出行中,通过行车记录仪、手机抓拍等方式拍摄车窗抛物有效证据图片或视频,在微信上搜索公众号“咸宁指尖上的城管”,点击“随手拍”栏目,选择“问题上报”菜单,根据指引上传图片、视频、填写问题描述等,选择“提交”即完成举报。

市民通过“随手拍”提交车窗抛物有效证据图片或视频后,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将立即通过咸宁市数字城管平台,将案件派发至咸宁市城市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咸宁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迅速调查处理。

有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人车窗抛物可处以警告或20元至200元罚款;乘车人车窗抛物可处以警告或5元至50元罚款。

拍摄要求

需要提醒的是,拍摄的图片或视频要有从车窗抛物的镜头以及涉事车辆车牌号,便于交警部门查处。

图片及视频可以现场拍摄,也支持从相册上传。图片支持bmp、gif、jpeg、png等常用格式,视频仅支持mp4格式,单个大小均不能超过20MB。

举报有奖

市民不仅举报车窗抛物有奖,反映其它城市管理问题也有奖。

根据6月1日起施行的《奖励办法》,社会公众使用微信公众号“咸宁指尖上的城管”随手拍举报的信息,经城管指挥中心认定有效的,给予举报人相应积分奖励,以话费充值的方式实时兑现,每1积分等值兑现1元话费。积分奖励标准综合案件类型、处置难易度及处置时限等分为六个档次。举报奖励每人每月最高500积分封顶。

来源:咸宁网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