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预付金”套路深
擦亮眼睛勿上当
6月7日,咸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受害老人1525名、涉案金额1.94亿余元的养老诈骗案。该案系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咸宁市首例起诉并开庭审理的涉养老诈骗案件。
该案被告单位咸宁某养老有限公司、咸宁某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和被告人谢某泽、黄某初等1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0月,被告人谢某泽、吴某等人共同出资成立被告单位咸宁某养老有限公司,谢某泽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吴某任总经理。谢某泽在明知该公司没有相关部门批准融资的情况下,组建营销团队,先后在武汉、咸宁等地设立营销点,以该养老公司名义对外宣传,将老年公寓养老服务分为“健康卡”“吉祥卡”“如意卡”“长寿卡”“钻石卡”“至尊卡”六种不同等级并对应不同的优惠返利,吸引客户签订养老服务合同,收取客户养老服务预定金,以变相发放利息和承诺到期返本返息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存资金,并将吸存资金用于被告单位购置资产、基本建设和业务经营。至2020年6月,谢某泽等人以该养老公司名义吸收公众存款1.86亿余元,目前还未返还吸存资金1.12亿余元,涉及受损人员1329人。
此外,2019年3月和7月,谢某泽还设立该养老公司孝感分公司和岳阳分公司,继续以上述方式向不特定公众吸存资金。至2020年7月,孝感分公司吸收公众存款836万余元,目前仍未返还吸存资金711万余元,涉及受损人员172人;至2020年1月,岳阳分公司吸收公众存款37.8万元,涉及受损人员24人。
案发后,部分被告人向司法机关投案,并退赔了部分资金。司法机关为充分保障被害老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封了被告单位的房产、土地及被告人的车辆等财产,并追回吸存资金1100万余元。
在当天的庭审中,合议庭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和争议焦点,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
近年来,养老诈骗犯罪花样繁多,套路颇深,让老年人防不胜防。选择养老机构一定要全面了解掌握情况,不要被优惠返利等因素诱惑,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定要和子女多商量,不要轻易做决定,牢记以下防诈口诀:“三查二看一禁要做到,守护钱袋平安最重要”。
三查:一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登记系统查询养老机构的登记情况;二是通过民政部门网站查询养老机构的备案信息和评级信息;三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企业查询平台,查询养老机构的涉诉信息。
两看:一看养老机构实际场所;二看养老机构服务情况和护理水平。
一禁:禁止预付大额养老金。
为严厉打击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我市公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线索举报方式公告点击下方文字查看↓
发现老人被骗,可拨打这些电话举报!
收好这份“老年人防诈骗”指南教你远离养老诈骗
01
保护个人信息
要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老年人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信陌生人的可疑电话、短信;不要随意泄露家庭成员的身份信息。
02
不轻信他人
老年人要树立防范意识,遇事多找子女商量,不要轻信别人的话。更为重要的是,子女要多关心老人,不要给骗子打亲情牌的机会,让老年人精神世界充实起来,不再被骗子的甜言蜜语哄得心甘情愿地把钱掏出去。
03
不贪图诱惑
养老诈骗形式多样,防范不易,大家一定要做到不贪图小恩小惠、远离高利诱惑、谨慎对待突如其来的“热心人”,保管好个人信息、守好养老钱。
04
多沟通交流
建议老年人多关注一些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以及社会新闻。子女要多与家中的老年人交流、沟通,了解他们最近的生活状况。如若发现老年人被骗,应立刻耐心劝导,并立即报警,及时止付止损。
来源:咸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