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通城县人民法院:法庭搬到家门口 巡回审理真便民

【全媒体记者 李索】将庭审现场“搬到”社区,让群众零距离观看案件审理的过程,体验案件宣判的庄严,从而进行一次生动的线下法制教育。这样的现身说法场景,是不是效果更燃?

719日,通城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在银城社区,巡回审理了一起残疾人离婚纠纷案,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

据了解,现年55周岁的原告魏某与61周岁的被告陈某于1990年登记结婚,婚后原告一直在街上做生意,双方共同育有一子。起初,双方感情尚可。2007年,被告陈某下岗后,一直在家待业,原告魏某2017年生病后也没有再做生意。2018年正月十一,魏某及儿子因家庭琐事被陈某赶出家门直到现在不让进家门。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魏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与陈某离婚,并判令夫妻共同所有的柳堤路一栋四层楼房归双方一人一半,家中存款归原告,并将陈某的每月退休金分一半给原告。

考虑到原告魏某身体残疾,行动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城关人民法庭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在离双方均较近的银城社区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邀请双方亲友及社区干部参与旁听。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法官积极针对双方矛盾纠分进行调解,耐心劝说双方协商处理,最终促成此案进行庭后调解,再做进一步审理。

庭审结束后,县城关人民法庭还针对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向旁厅人员及社区干部们进行了现场讲解,通过法律宣讲,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

据悉,近年来,通城县人民法院通过常态化开展巡回法庭、送法下乡、法制讲座等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并整合人民陪审员、“法律明白人”、村(社区)干部等资源参与家事审判工作,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用双脚丈量民情,用真心排解民忧,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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