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来通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全媒体记者 黎赛明7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国承率检查组来通城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功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晓富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通城经开污水处理厂、隽水湖湿地公园,详细检查企业节能减排、企业污水处理、河道生态治理等方面情况。

近年来,通城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始终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两手发力”,推动长江保护法各项制度规定落地落细落实。

检查组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方方面面的工作做细做实,把握好长江保护法的重要制度和规定,突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构建绿色发展体系,在绿色发展中把生态保护与修复统筹好,把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好。

检查组要求,要学懂弄通《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重要内涵,做到依法行政,确保长江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要广泛开展宣传,引导教育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共同参与到长江大保护工作中来。要对照法律规定,明确单位职责定位,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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