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全县持续高温天气、土壤失墒区域不断扩大,旱情持续发展形势,按照县政府工作指令,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作业时间:即日起至10月1日期间视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2. 作业地点:经空域管制部门批准,在通城县沙堆、隽水及关刀作业点适时开展人影作业。发射的火箭弹在空中自动播散催化剂后自毁,作业点周边12公里区域可能受到火箭弹残骸的影响;

3. 作业装备:“BL型”火箭发射架和BL-A型火箭弹;

4. 注意事项:如发现人工增雨火箭弹残骸或故障弹,请不要靠近,及时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人影办联系,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

5. 意外情况请与县人影办或当地气象部门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咏  吴琪

联系电话:0715-4322358

15872877075、17607243430


通城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