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件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全媒体记者 方思奇】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公开促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9月29日,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件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通城县检察院检察长阮建主持,3名听证员,2名人民监督员等全程参与。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凡某某住在通城县五里镇左港村,今年6至8月,凡某某先后30余次从附近胡某某家四季果园的果地中盗窃钢管等财物104件,盗窃财物价值共计1500余元。据了解,该批钢管为胡某某家四季果园的大棚拆除物品,因闲置暂放果地。嫌疑人凡某某自认为是不要的废铁,起了占小便宜心思,将钢管带回家以便做菜园的围栏。案发后,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凡某某盗窃的钢管等进行扣押并归还给被害人胡某某,同时凡某某获得被害人胡某某的谅解。

听证会上,通城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处理发表意见。听证员就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其他违犯罪前科、是否自愿认罪认罚等方面进行询问。检察院一一作了解答,并就事实认定和拟处理结果,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凡某某的意见。

经过公开听证审查,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均表示同意检察院对凡某某拟作不起诉的意见。一方面认为犯罪嫌疑人凡某某系初犯,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不大,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在村委会见证下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另一方面凡某某在案发后及时退赃并将所有钢管归还给被害人,未对被害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本次听证会旨在依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同时从执法人性化的角度给予犯罪嫌疑人一个纠错机会,让其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希望犯罪嫌疑人以后可以吸取教训、诚心悔改,认真反思,将来做一个合法的公民。

图文编辑:黎子凡丨责编:黎赛明

终审:胡颖丨监制:黎雄


(作者:方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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