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烟花爆竹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全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各乡镇零售店安全意识,10月10日,通城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海兵同志在局8楼会议室组织召开2022年通城县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业务培训会议,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皮海波、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吴业、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金绪武出席会议,全县11个乡镇安全分管领导列席会议,和泰、安平两家批发企业全体员工及60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店长参会。
会上,观看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生命重于泰山和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向各乡镇、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批发、零售)传达了《2022年通城县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对《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技术规范》作出了详细解读和培训,应急管理局皮海波同志和公安局治安大队吴业同志分别就烟花爆竹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要求和下一阶段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道路运输、燃放、储存安全工作作出了部署。
黄海兵同志对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企业做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再提升。至此二十大期间,各乡镇门、各企业需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稳定是一切的基础。观看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后,各企业应当在思想上收到警醒,尤其要将“过去的事故当做今天的事故对待,把别人的事故当做自己的事故来剖析”,对照自查,举一反三,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安全措施再加力。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企业从源头、储存场所、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及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等方面要加强安全管控措施,对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技术规范》等规章制度查漏补缺、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自主安全管理能力;三是监管执法再严格。坚决杜绝执法“宽、软、松”现象,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和各乡镇要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对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及非法经营个人,一经发现,坚决吊销经营许可证并做出顶格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局进行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