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李索】通城县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徐峰凌,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36年,他严谨细致、务实高效,始终坚守初心,笃行不怠,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书写着法治人生。
今年57岁的徐峰凌,1986年进入通城县人民法院工作,当时的基层法院,事多人少,徐峰凌身兼多职,从未抱怨,把法庭的日常事务当作自己的家庭事务处理,加班加点成了他的工作常态。
多年来,徐峰凌坚持学习,以“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和办案技能,他常用的法律书籍都卷起了毛边,书上到处是他标注学习记号,很多同事遇到一些疑难案件时,都会向徐峰凌请教,他总是不厌其烦地提出合适的建议。
通城县人民法院法官 李琴:徐庭长是一个有大局观念的人,工作很认真、很负责,做事情也很严谨,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他审案子的时候特别有耐心,会切身实地的为当事人考虑,是一位为老百姓做实事的法官。
在同事眼中,徐峰凌就是一位爱管“闲事”的法官,不论对方是不是自己的当事人,他都会尽心尽力地化解当事人之忧。2021年,他在办理的一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时,肇事司机吴某在撞人后弃车逃逸,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赔偿存在较大争议,伤者的医疗费迟迟无法到位。考虑到伤者的难处,徐峰凌提议让保险公司先赔偿交强险部分,再让肇事司机就第三者责任保险问题另行起诉,以便尽快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徐峰凌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来考虑和处理问题,令三方当事人对结果非常满意。
通城县人民法院民庭庭长 徐峰凌:法官是去化解矛盾的,不能让当事人矛盾进一步激化,我们要对得起法官这个称谓,要善待每一位当事人,努力让当事人满意。
作为一名法官,徐峰凌一直以优秀的法官为榜样,以公正司法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一案中,由于女方在通城,男方在外地务工,双方难以抽出时间到法庭签订调解协议,为节约他们的诉讼成本,徐峰凌利用空余时间电话联系双方,并采取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现场为当事人制作民事调解书、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寄送至双方当事人,免去了双方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法律当事人 张某(化名):徐庭长非常认真负责,为了解决案子的矛盾问题,多次到被告当事人家中做工作,在他的努力之下,许多案子达成了和解,我对徐庭长工作感到非常满意。
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多年来,徐峰凌把对工作的热爱与法律人的睿智、理性融合在一起,用一桩桩案件、一件件事例,生动诠释了一位法官肩负的职责和使命。近五年来,徐峰凌共受理案件1210件,已结案1186件,结案率98 %,其中调解712件,调解率60 %。因工作突出,他先后获得过“办案能手”、“办案标兵”、“人民满意法官”、“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2022年4月份被评为“通城县先进工作者”。
通城县人民法院民庭庭长 徐峰凌:作为一名庭长,要始终围绕法院工作大局,以服务当事人为他们打开心结,释法明理,解决他们的矛盾和纷争为目标。我将继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审判能力和水平,始终坚持做到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图文编辑:吴滟|责任编辑:胡颖|审核:傅凡
监制: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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