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
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
现将“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等
36种药品临时纳入
湖北省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
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
自2022年12月29日起执行
有效期至2023年3月29日
如果您还有医保方面的其他疑问
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
来源:湖北发布
为更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
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
现将“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等
36种药品临时纳入
湖北省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
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
自2022年12月29日起执行
有效期至2023年3月29日
如果您还有医保方面的其他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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