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进入2023年省两会时间!会议议程、日程安排公布

1月10日,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宣布,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分别于1月13日、1月12日在武汉召开,会期均为5天。目前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正有序展开。

根据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日程安排草案,大会将于1月13日上午开幕,1月17日下午闭幕。会议期间,共安排4次全体会议、5次主席团会议、2次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9次各代表团全体会议或代表小组会议,1次各代表团团长会议。

本次大会建议议程共有15项:一是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湖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是审查湖北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省级预算;四是听取和审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是听取和审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是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是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八至十二为有关选举事项,包括选举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三是选举湖北省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四是通过关于设立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十五是其他事项。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定于1月12日上午9时开幕,1月16日下午闭幕。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人大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选举十三届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审议通过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政治决议等决议和报告等。

本次大会设立了会风会纪监督组,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十严禁”换届纪律教育,全面开展会风会纪监督,督促全体与会代表及工作人员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及我省实施办法,严格遵守大会关于改进会风严肃会纪的各项规定要求,严守组织原则和政治纪律,确保大会圆满顺利、风清气正。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