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再出重磅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大专精特新培育力度

针对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生产经营困难和结构升级难题,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提出了15项具体举措,进一步推动稳增长稳预期,着力促进中小微企业调结构强能力。上述措施包括强化政策落实和支持力度、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有效扩大市场需求、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等。去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纾困解难的政策措施,助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1~11月,规上工业中小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展现出强大的韧性和活力。工信部中小企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受益于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的落地见效,中小微企业经济运行保持恢复和回稳态势。但当前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中小微企业面临订单缺、成本高、回款慢、融资贵等问题,影响企业发展的信心和预期,稳增长面临较大挑战。上述负责人强调,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既要做好帮扶,也要抓好发展,通过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是中小微企业提质增效、提升抗风险能力的必然选择。工信部部长金壮龙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23年中小企业平稳发展的困难挑战依然较大,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强化政策惠企、环境活企、服务助企、创新强企、人才兴企,全力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立足于“纾困和服务两手抓,调结构和强能力并行推”,提出了进一步推动稳增长稳预期和着力促进中小微企业调结构强能力的两方面15条具体举措。针对中小微企业当前面临的生产经营困难,《若干措施》提出了进一步推动稳增长稳预期的七方面举措,从政策支持、融资促进、扩大需求、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加强公共服务和舆论引导、强化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通过延政策、增信贷、降成本、扩需求、强服务、保权益等多措并举,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信心。其中,明确提出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持续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提出要有效扩大市场需求,落实好强投资促消费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家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推动扩大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以及绿色建材、新能源汽车下乡,开展跨境撮合活动,解决中小企业订单问题。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刘元春表示,不同企业面临的困境不同,有的是订单不足,有的是成本过高,有的是资金不够。因此,政府应针对不同行业采取不同的帮扶政策,分区域、分类别、分行业进行帮扶。疫情冲击导致大量中小企业订单不足。在今后的订单采购方面,政府应更偏重于中小企业,通过订单让中小企业保持生产。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方面,《若干措施》明确,用好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推动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推广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推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针对中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促进中小微企业调结构强能力的8方面举措。瞄准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中的重点环节,包括科技成果赋智提速、数字化赋能转型、质量标准品牌赋值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高、人才资金支持等方面,通过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在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善企业画像,加强动态管理。同时,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继续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到2023年底,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5万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万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万家以上。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专精特新服务部处长尹晓萌表示,中小企业是我国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竞争力的主力军,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意义重大,各地方应避免短视化、防止功利性,把功夫下足下深在培育上,不搞大水漫灌、不做揠苗助长,针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合理设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目标和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