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反映,隽水镇黄龙路北侧(古龙村委会西侧)古龙湾壹号楼盘开发商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19号、20号楼架空层的大部分进行了分隔,用作物业管理和开发企业的办公用房,其行为不仅侵占了公共空间,也损害了公共利益。
据了解,架空层属于小区公共空间,为全体业主共有,合理利用有限空间资源,保留已完工的架空层部分,由业主及物业企业共同依法实施管理。
接到反映后,通城县人民政府组织信访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多次召开整改督办会,要求开发商按照规划条件核实竣工图的内容进行限期自行拆除。
然而开发商认为架空层的用途在审批时没有进行明确,故而拒不履行。执法人员多次对开发商进行政策宣传和劝导,1月18日,古龙湾壹号开发商终于自行组织人员对其19号、20号楼架空层的违规部分进行拆除。
通城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表示,将持续加大对违规开发、改造、圈占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巡查和打击力度,积极为市民营造一个和谐、阳光、幸福的生活环境。(通讯员 周剑桥)
图文编辑:黎子凡丨责编:黎赛明
终审:黎赏丨监制: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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