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首例】:未按要求接待未成年人入住,通城一酒店被停业整顿15天、罚款10万元

为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公安部制定发布的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近年来,通城公安通过广泛宣传、组织专项检查、开展案件倒查,严格督促旅馆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截至目前,全县公安机关累计检查旅馆3000余家,登记报备未成年人入住信息400条,核查可疑情况700余次,集中查处未落实“五必须”要求旅馆146家,及时帮助找回了一批离家出走的孩子,有效预防了一批在旅馆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的发生。

案件经过:

2023年1月份,隽水派出所民警在景庭商务酒店例行检查时查获6个房间内共有24人未实名登记入住,其中共计有18名未成年人未登记入住。

经询问,该酒店管理人员也未按要求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且未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经查:自2022年至2023年1月份期间,隽水派出所2次对景庭商务酒店法人和单位主体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不如实登记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且在该酒店先后查获赌博、非法携带、使用危险物质和不按规定如实登记旅客信息等案件四起,涉及未成年相关警情七起,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景庭商务酒店仍不整改。

2022年2月10日通城县公安局隽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单位湖北景庭商务酒店有限公司责令停业整顿十五日,并处罚款拾万元。

# 警方提示 #

旅馆经营者,应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落实,确保旅馆业经营者和工作人员熟知工作要求,熟练操作流程。如违反有关法定义务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希望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入住人、访客等给予更多理解和配合,其他入住旅客也应加强监督和提醒,共同构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机制,共同防范和杜绝发生在旅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什么是“五必须”?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护义务作了规定。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要求,以切实防范在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来源:通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