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吴雷】2月15日,通城县检察院在汉上村村委会召开检察听证会,依法对一起失火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推动案件依法公正办理。本次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镇政府干部、镇派出所民警、村民代表共10余人参加。
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方金标说:“我们今天来听一听大家的意见,看大家对这个案件怎么看?大家可以提供一些对这个案件的意见,供我们后期办案来作参考。”
听证会现场,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和法律依据,面对面听取人民监督员、办案民警、村民代表、乡镇干部等多方意见,为案件后续办理提供更多参考。
据介绍,2023年1月31日,犯罪嫌疑人戴某某等4人驾车到通城县五里镇汉上村七组,为其过世父亲上坟。在上坟期间,戴某某违反通城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使用随身携带打火机燃放礼炮,引发山火。经通城县林业部门现场鉴定,此次森林过火面积大,全部为有林地。移送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戴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失火罪,符合逮捕条件。鉴于戴某某为在读大学生,父亲早亡,母亲改嫁等特殊家庭情况,检察机关召开此次公开听证,听取多方建议,旨在综合考虑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戴某某批准逮捕。
村民代表戴定典认为,这次火情,影响大损失不大。他作为一个有接近四十年党龄的村民代表,强烈建议政法部门法外施恩,鉴于这个孩子的身世、本人和地方村民的谅解,对其进行从宽从快处理。
听证员李自良发表建议,希望不逮捕为好,并在量刑方面从轻考虑,给这个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毕竟他还在受教育。社会上、司法机关、政府部门都应该为他提供一个尽力而为、改过自新的成长环境。
听证人员充分听取了案件情况,结合自身对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了解情况,从法理、事理、情理等多方面提出观点建议。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结合调查情况和各方建议进行案件办理,研究处理意见。
此次公开听证是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工作的一次创新探索,通过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审查办案,将检察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将释法说理做到群众“家门口”,让案件办理在事发地点,展现了检察机关主动履职的良好形象。
村民代表胡娟认为,检察机关把听证会搬到该村的案发现场,让村民更加清楚案件的情况,起到了释法说理的效果。
人民监督员周艳表示,这是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将听证会搬到案发现场,既推动了案件的问题解决,又起到了法律教育警示作用。
下一步,通城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案件,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家门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促进社会治理,为平安通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图文编辑:黎子凡丨责编:黎赛明
终审:姜岳云丨监制: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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