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金书,自在公安工作以来,工作一贯积极主动。曾数十次被评为单位先进、县局先进和县里的先进个人及优秀共产党员、县征兵工作先进个人二次、获嘉奖二次、市公安局优秀巡逻民警二次。在四城同创工作中,他始终工作在禁鞭一线。先后以县政府名义起草了《禁鞭工作主体责任》、《隽水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和通告》等文件,创办了《“605”禁鞭工作法》。去年以来,城区烟花爆竹“限改禁” 取得明显成效。1至2月,城区空气质量明显好于往年同期,没有发生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和伤亡事故。春节、元宵节等时段,公墓、殡仪馆等重点燃放单位基本实现了零燃放。因禁鞭工作,2016年被县人民政府授予个人三等功。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