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警钟长鸣②】通城锡山森林失火案判了!

3月10日上午,通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通城县锡山山脚下就锡山森林失火案进行了巡回审理,为当地村民带来了一场法律知识和预防森林火灾知识的“及时雨”。

案件详情

2022年10月,被告人汪某某邀其弟弟汪某砖及其他三人到古龙社区19组锡山山脚母亲方某某坟前祭奠,汪某砖将鞭炮铺在坟前用打火机点燃,又拿出随身携带的小礼炮点燃后丢至坟墓旁边的杂草中,小礼炮喷出的火苗将杂草引燃后引发山火,五人迅速扑救,并拨打了119报警电话,直至次日凌晨1时许山火才被扑灭。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较大,且全为有林地。2022年11月,经司法鉴定,汪某砖作案期间患精神分裂症,作案期间刑事能力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案件承办法官胡白浪通过审理认为,本案基本案情清楚,考虑到该案系祭祖引发的森林火灾,对大部分群众具有教育意义,故决定在锡山脚下进行巡回审理。




辩护人提出汪某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汪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法庭综合考虑到汪某某的实际情况、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当庭宣判被告人汪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村民们纷纷感慨,扫墓祭祖、追思先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继承传统美德的同时,也要注意防范火灾。法官来到锡山脚下巡回审判,非常及时地加强了防火安全意识,提醒大家安全祭祀、文明扫墓。我们也通过庭审现场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法律知识,感受到了法律就在我们的生活中。

巡回法庭是人民法院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有效方式之一。通城县法院法官在田间地头审理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案件已成为一种常态,较好地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和化解基层矛盾、推进文明乡风建设的作用。

来源:通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