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控违 我们在行动④】拆违3251.75平方米!通城县“重锤”整治违建!

【全媒体记者 周志鹏】根据通城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3月15日,通城县城管执法局会同通城县住建局、隽水镇等单位,依法对位于古龙社区七组1号楼的违建工程进行强制拆除,拆除违建面积3251.75平方米。

拆除现场,工作专班设立警戒线,调集多台重型机械对违法建筑实施拆除作业。据了解,古龙社区七组1号楼的建设方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5年3月擅自动工建设,现已建成占地面积743平方米,共4层、24个套间,总计3251.75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属典型的违法“小产权房”。期间,建设方在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购房户收取购房款,导致该处纠纷不断、信访不止,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同时,古龙社区七组1号楼违建工程不仅侵占了小区公共资源,损害了公共利益,更是制约了小区环境的提升,周边居民对此也是抱怨已久。

隽水镇古龙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剑烽:古龙社区七组1号楼,自2015年在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之后被县执法部门叫停,至今成为一栋烂尾楼,对附近居民生活出行、消防安全、环境卫生造成了极大不便。今天,县委、县政府组织专班对该违法建设进行依法拆除,拆除后,大大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消除了安全隐患,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指数。

行动前,通城县城管执法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对该违建工程在消防、日照间距、建筑退让等方面都属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规划影响的事实认定后,立即成立调查专班,全面完善了立案调查、规划认定、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拆除公告、法制审核等法定程序,确保拆除依法合规。

下一步,通城县城管执法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强化执法巡查,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增强拆违控违的管控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为维护通城良好的建设秩序而努力奋斗。

图文编辑:吴滟|责任编辑:黎赛明

审核:姜岳云

监制:黎  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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