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罗勇】为充分发挥财产保全在解决纠纷、保障执行方面的作用,近年来,通城县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断加大财产保全工作力度,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实现。4月11日,通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跨省办案中通过财产保全措施成功保障了企业财产安全和不流失。
4月11日一大早,县法院执行局与百丈潭酒业代表等人驱车前往江西省修水县渣津镇开展讼诉保全。在修水县法院、修水县公安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通城执行法官上门给被执行人朱某(百丈潭酒业修水总代理合伙人成员之一)送上裁定书,现场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确定需要诉讼保全的白酒品种及数量等事宜。
据悉,百丈潭酒业修水县总代理由左某和吴某等人自去年开始与朱某合伙获得总代理权。出于扶持经销商发展的初衷,一年多来通城百丈潭酒业在未收到货款的前提下多次为修水总代理提供价值近百万元的各类型百丈潭白酒。后来,朱某由于个人发展原因退出代理,但却以仓库储存的白酒为筹码,要挟其他合伙人给予其必要好处才肯将货物交出。经多次协商无果后,通城百丈潭酒业将合同纠纷诉至通城县人民法院,案件立案后,为防止被告在诉讼中转移财产,原告向法院即刻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依法裁定查封扣押被告名下门店白酒。
百丈潭酒业修水总代理合伙人左罗说:“我们的合作伙伴朱某退股不做了,就把门店一锁一关,他给我发消息说,如果我们不给他补多少钱,就直接把货拉走。为了保住货物,我们一直在车上看守,在这里坚守了两个月,直到今天法院的同志过来进行诉讼保全,我们才放心。”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为了保护申请人和其他合伙人的合法权益,通城县人民法院从立案之日起,通过从关口前移、提升质效等环节入手,合理地运用财产保全措施,不仅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也树立了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通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吴强说:“财产保全措施,是敦促债务人主动履行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避免申请人财产遭受不可挽回损失的一种方式,也是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顺利实现的有力抓手。”
在诉讼保全中,为了与时间赛跑,县执行局执法人员一边忙着清点数量,一边主动帮忙帮运货物,经过一天的紧张执法,成功帮助企业追回45万余元的货物,维护了企业稳定经营发展,为通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添彩。
通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吴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立足诉服质效,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围绕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不断创新诉服工作举措,为辖区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的诉讼服务。”
图文编辑:祝思思|责任编辑:黎赛明|审核:黄争光
终审:皮江星
监制:傅 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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