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警依法打击2起“移花接木”的网络谣言

来源:咸宁网警巡查执法

近期,根据公安部网安局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咸宁市公安局网安部门持续加强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网络谣言高发频发态势,全力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

一是“移花接木”编造“赤壁新街口一店煤气罐起火”的谣言。5月9日,网民“周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一则视频并配“赤壁新街口一店煤气罐起火”文字。同时,网民“李某”5月9日在转发称,“突发事件,第一现场,爆炸瞬间,太吓人了”。一时间引发社会恐慌。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近期全市未发生煤气爆炸事件。经网上溯源比对,发现该视频内容为网传5月9日安徽某地一店铺凌晨发生爆炸无人员伤亡的场景。

处置情况:赤壁市公安局对编造“赤壁新街口一店煤气罐起火”谣言的“周某某”给予行政处罚,对转发网民“李某”给予批评教育处罚。同时,对两名网民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其认识到错误写下保证书承诺不再发布相关不实视频,并及时删除视频消除不良影响。

二是“移花接木”编造“咸宁交警乱抓电动车被打”谣言。4月25日,网民“艾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一段交警执法遭群众踢档倒地打滚的视频称,“交警乱抓电动车下场”,并多次回复评论网民称“事发咸宁”。5月11日,网民“汤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称,“咸宁交警执法与人打起来,交警倒地打滚,旁边群众高喊打得好”。一时引发网民围观热议,给公安机关形象带来负面影响。经调查,我市未发生类似事件,该视频为外省某市交警执法的视频,其交警背心及街道店铺均有明显的地名。

处置情况: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嘉鱼县公安局依法对“艾某某”“汤某某”进行传唤,民警当场对视频进行播放并指明了视频显示地方标识,2人均承认错误并及时删除视频消除影响。公安机关对发布不实信息的“艾某某”“汤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从官方途径了解信息,提高信息甄别能力,不相信、不传播网络不实信息,更不能编造、发布不实信息,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