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探索劳动争议速调快裁模式 让矛盾争议早化解、早处理、早结案

(通讯员周莹、罗智)许某在工作时受伤,并住院治疗数10天,公司只支付部分医疗费,不配合许某办理工伤认定且拖欠许某工资。通城县劳动仲裁院调解不成,开庭审理此案,出具裁决书,公司支付给许某未发工资及社保损失。从立案到调解再到裁决,仅用27天,诉讼期缩短一半以上。

吴某是一家摄影店员工,摄影店要吴某签订劳务合同,吴某认为合同中存在不合理条款而拒绝签订。该县劳动仲裁院了解基本情况后向双方宣传劳动合同设立、签订方面的政策,经过两轮沟通协商,短短3天,成功调解了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

5月19日,通城县人社局劳动仲裁院院长胡敏如数家珍般介绍了多起劳动争议调处案例。一起起速调快裁的案例,解除了当事群众的“心结”。

去年以来,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劳动仲裁工作的高效运行,通城县人社局劳动仲裁院减化劳动争议办理流程,对拖欠工资报酬争议、工伤待遇争议、解除劳动关系争议等案件推行简易办案程序,使矛盾争议早化解、早处理、早结案,快立、快送、快调、快审、快裁、快结,建立劳动仲裁速调快裁新机制。

“六快”仲裁模式显成效。快立,即推动劳动争议仲裁立案登记制改革,将法定5个工作日立案期限缩短为当日立案、当日受理。快送,将受理通知和开庭通知一次性送达至当事人,将立案审查、组庭排庭、开庭通知、文书送达四个环节整合为“一件事”。快调,实行庭前必调、庭中必调、庭后必调,利用“换位思考法”“矛盾分析法”“实例举证法”促使双方和解。快审,对用人单位放弃答辩期的案件,安排在当天或立案后5天内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间控制在2个小时内。快裁,对那些案前已经开展多次调解的案子实行当庭裁决,符合条件的实行终局裁决。快结,对列入快裁的案子,能调解的当天结案。截至目前,该县人社局以速调快裁模式处理的案件有60余起。

“互联网+调解”助推速调快裁。该县人社局仲裁庭配置相关的办案软件设施,使用仲裁办案系统、调解办案系统、网上庭审系统、电子书面系统等相关软件设施。并开展以上门协调、电话协调的形式进行调解,减少当事人出庭难和非见面接触的情形,对争议不大,单位配合的纠纷现场协调,当场处理到位。

2022年至今,通城县仲裁院共受理登记立案129件,其中经审理不符合条件和自行上诉的15件,中止审理有1件,通过成功调解案件有65件,依法公正裁决42件,另有正在依法审理有6件,案件处理结案率达100%。另外还对情况不复杂的争议,未经过受理立案程序,通过现场协调和电话协调的案件有76件,对12345平台对网上投诉推送件25起劳动争议及时协调、及时处理。县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胡敏被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认定为“湖北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