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石南镇依法强制拆除一违法建筑物

【全媒体记者 罗勇】6月15日,通城县石南镇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大队、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对辖区内石马村一处占用耕地的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坚决打击违法用地和违建行为。

行动前,石南镇组织召开拆违部署会,对拆违行动各小组分工作了部署安排。

据悉,本次被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物为石马村村民吴某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于2022年8月擅自在石马村15组的地段上私自建设的厂房,厂房建筑面积200余平方米。在发现吴某的违建行为后,执法部门于2022年9月30日在施工现场向吴某下达了《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今年3月20日,石南镇对其做出“责令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但吴某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继续使用该违法建筑物。

拆除现场,执法人员拉起警戒线,在确保拆除区域内没有人员和危险后,出动挖掘机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好劝导工作,坚持执法与教育相结合,从而达到遏制新增违法建筑的治理效果。

石南镇党委副书记 廖文杰:石南镇严格按照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有关法律,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个人建房有关规定要求,对农村违法建房实行零容忍,做到有违必查、有违必拆,坚决制止批小建大、批东建西、未批先建。同时,我们也真诚的希望农民朋友们建房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下一步,石南镇将继续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用好每次走访入户,对村民进行政策宣传,把政策讲透彻,为群众算好经济账、生活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让群众思想从“政府要拆”转变为“自己要拆”,确保不再出现新的违法违章建筑。

图文编辑:祝思思|责任编辑:卢耀武|审核:胡颖

终审:皮江星|监制:傅   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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