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春红】近年来,为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市关于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纳入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的要求,通城县创新举措,从规范化指导、三个月试用期、建立人事档案等方面着力,从严从紧把好源头关、程序关。
“操作指导包括党委会会议记录、考察报告、个人简要情况、调整人员明细等模板资料。”县委组织部组织股干部金超介绍,部里制定了村级党组织书记调整规范化操作指导供乡镇参考,对经考察组考察、政治审查合格的被调整人选由乡镇党委会议研究后向县委组织部请示报告,资料经过审核无误后,再经部务会审议通过,并正式下文批复,做到了流程标准、资料规范。
同时,该县对新调整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设置3个月的试用期,经县委组织部下文批复到任职满3个月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由县委组织部协同乡镇党委开展试用期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和个别座谈的方式,听取试用期内其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和个人履职情况汇报,了解试用期内党员群众对其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总体评价等,听取乡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组(队)组(队)长、村“两委”班子成员和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对其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履职情况和一贯表现的评价和意见。”五里镇党委组织委员曾果红说,以考核结果决定其是否继续履职,以试用期倒逼新上任的村级党组织书记主动作为,快速进入角色和履职尽责。
此外,通城县还参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为村级党组织书记建立了“一人一档”,做到了成长可追踪、分类管理有依据。该县今年调整了13名村级党组织书记,完成了其中6名新任职满3个月的试用期考核和留任,新建和完善了13份人事档案。
图文编辑:祝思思
责任编辑:卢耀武
终审:熊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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