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和禁鞭工作,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中元节”期间城区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纸钱的事宜通告如下:
大力提倡和推广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方式,特别是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要带头,切实改变影响公共利益的祭祀陋习,争做文明市民。
严禁在城区内主次干道、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绿化带、临街小巷、城区公园、隽水河、秀水河河边等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撒石灰、烧冥纸和其他祭品等影响城区生活环境的祭祀活动;
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经营封建迷信等祭品;
严禁在露天场地以祭祀为名焚烧任何物品。
“中元节”期间,县委文明办将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在城区巡查,县融媒体中心全程参与,对不听劝阻的行为予以曝光,对妨碍公务执法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祭祀的一律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通城县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