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执行和解机制前置”改革进入深水区

8月30日,通城县人民法院表示,该院正积极探索执前和解工作模式,在执行立案前引导当事人和解,及时高效兑现胜诉权益,降低诉讼成本。

通城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记者 田城/摄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该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比如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获批成为咸宁市唯一一家拥有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出台涉中小投资者案件“绿色通道+红色预警”双保机制,获省法院肯定并在全省推广等等。

今年6月,通城县人民法院入选咸宁市“执行和解机制前置”先行区创建试点法院,积极探索执前和解工作模式,即在执行立案前引导当事人和解,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即履行义务,及时高效兑现胜诉权益,降低诉讼成本。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该院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执前和解机制前置”先行区创建方案》,出台《通城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执前和解工作实施细则》。

在“和解+快执”工作模式下,执行局成立团队长责任制的简执团队、普执团队和执行事务中心,由执行事务中心具体负责实行“执行和解”。坚持以“调解到位”的原则开展执前和解工作,在执前立案环节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讲理”,推动案件达成和解。对于“久调不和”的案件果断立案执行,采取强制措施,立案后进行繁简分流,缩短办案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

深化一站式执行事务窗口建设,将原有的立案大厅改造为一站式执行事务中心,为执行申请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使执行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将执行工作集约化管理,让执行案件承办法官更加专注案件本身,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记者了解到,当前该机制受理的案件主要以涉企案件为主,在助推企业降本增效的同时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

截至目前,共受理执前调解案件30件,调解成功16件。促成执前履行金额共计56万余元,其中执前调解的案件中有2件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现已转入立案执行程序进行处理。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记者 田城  通讯员 付靖烨 李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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