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书记谈党建④】坚持党建引领,锻造过硬警队

【通讯员 李佳玫 童秋望】刘敏,男,现年46岁,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9月至今任通城县公安局第十四党支部书记、大队长,曾获通城县委嘉奖2次,通城县“政法先进工作者”3次,连续5年被通城县公安局评为“优秀公务员”,咸宁市委嘉奖1次,咸宁市公安局表彰“集体三等功”1次,咸宁市公安局表彰“优秀侦察员荣誉称号”3次,2014年被国家版权局评为“集体三等功”1次,2015年被湖北省扫黄打非办表彰为“先进集体”1次,2022年8月荣立湖北省公安厅“集体二等功”1次。

他从警29年来,始终坚守为民初心,积极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使命,特别是担任支部书记一职以来,把党的事业牢记于心,落实在行动上,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发挥“头雁”效应,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促发展、保稳定,以“三牛”精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十六字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以头雁“引”领支部“红”,锻造过硬警队。

近年来,通城县公安局第十四党支部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工作与公安业务深度融合,全面建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2022年以来,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1次,被市公安局授予业务优胜单位和县公安局先进单位,被记功嘉奖、通报表扬的党员31人次,业务工作在全市稳居第一。

以党建带队建,让党徽在警营中闪光

通城县公安局第十四党支部以“三会一课”“学习强国”“微课堂”为载体,强化理论武装,淬炼党风政风,铸牢忠诚警魂。今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组织集中学习23次、专题研讨2次;结合主题教育、“一下三民”“千百万”实践活动中,问计问需困难群众100余人次。

党支部书记刘敏带头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在实践活动中主动为帮扶对象刘四兵解决低保、医疗等问题,并送去轮椅,帮助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当地老百姓夸赞:“党的好政策、人民好警察。”

聚焦网安大队主责主业,以构建“情指行”一体化现代警务为切入点,以办理民生小案为着力点,以“吴隽视侦工作室”为着力点,倾力创建党建品牌。

2022年,塘湖镇扶贫对象吴大爷的儿子与家人失联十余载,经大数据获悉其在成都生活,支部党员民警10余次辗转巴蜀大地,终得其全家团聚。吴大爷逢人就说:“政府帮我走出了贫困,我衷心感激,但政府还帮我找回十几年未见的儿子,我们会一辈子感恩!”

以党务促警务,让党旗在警营中飘扬

坚持党务向实战要战斗力,以党员“头雁”效应推动公安业务见行见效,把“雷火剥茧”“夏季百日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党员民警践行初心使命的主战场,以“党建红”引领“警察蓝”。

2019年6月,“我爱花牌”网络赌博在通城境内盛行,一场没有硝烟的网络阻击战随之打响。

第十四党支部坚持“战斗在哪里,党员就在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原则,充分发挥党员集中、手段集成、资源汇聚的新型综合战斗堡垒作用,支部书记刘敏带领党员民警全员上阵、全力以赴,分工不分家,白天调查取证、晚上整理案卷,昼夜连轴,星夜鏖战。

在形成有效证据链后,党员民警顾上不片刻休整,再次整装待发、砥砺前行,分赴广东深圳、湖北宜昌、咸宁、武汉等地开展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各级代理、茶馆主20余人,扣押涉案电脑55台、手机78部,冻结涉案资金1500万余元,及时查封“我爱花牌”好友版APP,彻底斩断黑色产业链。

以党心凝警心,让党性在警营中赓续

第十四党支部倡导文化滋养汇警心、暖惠并举融警心、典型示范励警心“三心”工程,唱响暖心励志警营赞歌,让党员民警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爱与温暖。

结合“4.23”世界读书日,开展“品读红色经典、传承革命精神”读书会,组织民辅警到黄袍罗荣桓元帅纪念馆、马鞍山烈士纪念碑举行红色教育活动,重温入党入警誓词,凝聚警心、熔铸警魂。

倡导“心安之处即为家”的理念,落实年度体检、生日祝福、困难救助、传统节日慰问等举措,倾力打造暖警惠警爱警励警的幸福警营。此外,持续开展“佩戴党徽亮身份”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和功模荣誉榜,以榜样力量正面激励。

支部书记刘敏谈抓党建三句话

一是强思想增党性,提高党建引领力,坚持政治建警,把党员模范先锋作用牢牢插在公安工作的前沿阵地上。

二是精准研判勇担当,提高党建战斗力,坚持科技强警,把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牢牢建立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制高点上。

三是凝警心、顺民意,提高党建向心力,坚持惠民暖警,把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牢牢贴在民心民生的心窝里。

图文编辑|吴滟

责任编辑|熊皓

终审|胡颖

监制|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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