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

1985年第40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

从1986年起定每年12月5日为

“国际志愿人员日”

许多国家及政府都在这天举办各种活动

大力宣传、赞扬和倡导志愿者(义工)

为社会义务服务的重要作用与奉献精神

意义:

通过志愿服务理解奉献精神,

体现社会价值,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善良是一种信仰,

不是看见了才相信,

而是相信了就会看见。

因为有你,

在善良的路上,

越走越远。

何谓志愿者?

志愿者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

何谓志愿服务精神?

奉献

奉献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志愿者在不计报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权的情况下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友爱

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志愿者之爱跨越了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是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之分、不论高低贵贱的平等之爱,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

互助

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唤醒了许多人内心的仁爱和善良,使他们付出所余,持之以恒地真心奉献。受助者获得生活的能力后,也会投入到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为社会做贡献的志愿活动中。

进步

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在志愿活动中无处不体现着“进步”的精神,正是这一精神使人们甘心付出,不断追求社会和谐。

志愿者服务活动在世界各地进行,

让我们的世界充满了爱和希望。

今天

向所有志者愿致敬,道一声:

“辛苦了,谢谢!”。

从今天开始

做一个幸福的人

愿阳光填满你的心

鲜花开满你的世界

在这个冬天

做一件温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