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李索】12月22日,通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对城区各电动车、摩托车经营户开展专项检查。
行动中,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内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店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查看店铺是否存在销售遮阳伞(蓬)的行为,以及仓库内是否有雨棚、遮阳伞的库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责任人发出提醒警告,签下整改告知书,如再次检查发现违规销售遮阳伞(篷)将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执法人员还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向经营者发放《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规范》《政策告知书》等宣传资料。宣传加装遮阳伞(蓬)易造成视线受限、车辆失衡、危害他人等安全隐患;与经营者签订承诺书,增强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自觉依法合规经营,不再销售遮阳伞(蓬)。
当天,共检查摩托车、电动车店15家,收缴遮阳伞(篷)共200余套,发放宣传资料330份,从源头上最大限度遏制了交通安全隐患。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车、摩托车遮阳伞(篷)的整治力度,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图文编辑:祝思思
责任编辑:黎赛明
终审:皮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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