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吴雷 通讯员 吴超金】临近年底,是各类侵财案件易发时段。近日,通城县公安局麦市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摩托车盗窃案,抓获嫌疑人张某并追回被盗摩托车,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元。
12月18日15时许,麦市派出所接居民聂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家门口的摩托车被盗。民警迅速奔赴现场,经了解,聂先生于2023年12月初将其二轮摩托车停放在麦市镇一超市附近,随后便前往荆州出差,12月17日回来时发现摩托车被盗,万分焦急,寻找未果后报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通过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发现一名男子于12月10日凌晨0时许将摩托车盗走。由于作案时间已超过一个星期,给侦查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但民警并未因此气馁,沿着嫌疑人逃遁的大致路线沿途走访调查,成功发现蛛丝马迹,最终锁定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城县公安局麦市派出所民警 张连玖:经调查,张某近日平白无故多出一辆摩托车,与涉案摩托车特征相符。12月19日,我们一举将嫌疑人张某抓获到案。
据张某供述,12月10日凌晨,他回家途中经过一家台球厅时,发现附近停放有一辆银白色摩托车,遂心生歹念实施盗窃。目前,被盗摩托车已成功追回并返还失主,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图文编辑|吴滟
责任编辑|黎赛明
终审|皮江星
监制|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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