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晗 李佳玫】
如果你相信
不用起早贪黑、不用加班熬夜
办几张银行卡,帮别人过账、洗钱、刷流水
就能轻松赚钱
那么小老弟(妹)
“银手镯”可能就非你莫属了
近日,通城县公安局隽水派出所
捣毁一个“跑分”洗钱团伙
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
“警察同志,有人好像在隽水镇某酒店里面洗钱,希望你们能去查一下。”近日,隽水派出所在走访工作中,接群众举报称辖区某酒店内疑似有洗钱团伙出没。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通过多日的秘密侦查,民警逐渐掌握了该洗钱团伙的犯罪事实。12月26日,经过周密部署,民警在隽水镇某酒店客房内成功抓获了该团伙的5人,现场扣押了手机和银行卡若干。
经查,犯罪嫌疑人鲁某港(男,26岁,湖南浏阳人)、黎某(男,35岁,湖北通城人)、黎某光(男,35岁,湖北通城人)3人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称“使用银行卡洗钱过账,就可获得高额回报”的广告。在高额利益的驱使下3人说干就干,于12月11日到达通城县后,便开始合伙投资跑分(鲁某港投入8万元、黎某投入5万元、黎某光投入13000元)。
他们分工合作,鲁某港、黎某负责找人借银行卡,黎某光则负责他俩的日常出行,由鲁某港在平台上操作接单(过账)。接到订单后,雇主会将钱转到他们提供的银行卡内,随后再由鲁某港将钱转回雇主指定的账户内,最后获得返利,这样就完成了一次洗钱。直到12月26日被公安机关查获,在短短十余天内,他们洗钱的流水高达120余万元,从中获利4.3万余元。
在案件调查期间,民警还发现违法行为人李某强、胡某文将银行卡提供给鲁某港等人过账洗钱。“我们知道洗的是赌博资金,也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但是高额的回报把我冲昏了头脑。”鲁某港、黎某、黎某光等5人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鲁某港、黎某、黎某光3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李某强、胡某文2人因非法将银行卡出借给他人进行电信网络诈骗范围犯罪活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1.帮助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活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参与者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2.帮助洗钱的涉案第三方账户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直接影响个人征信,涉嫌犯罪还将受到法律惩处。
3.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号和U盾等,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以免沦为不法分子“替罪羊”。
图文编辑|吴滟
责任编辑|熊皓
终审|胡颖
监制|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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