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佳玫 杨晗】不管从事任何行业,我们都会有感到骄傲而自豪的时刻。它们珍藏在我们的记忆中,给予我们不断前行的力量与勇气。警察蜀黍们也有这样的时刻,由于职业特点,他们往往会有更为深刻的感受。在第四个警察节来临之际,小编带大家走进警察蜀黍的内心,一同感受他们职业生涯中那些骄傲与自豪。
胡鑫,年24岁,从警1年,通城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辅警。
人民警察,是多么圣洁而又威严的代言词;人民警察,他凭着独特的魅力深深吸引着有志青年投身于此,志愿为之奋斗终生。
记得我还是一名警校生的时候,我就曾无数次想象着自己的从警生涯——侦破案件、抓捕罪犯、维护治安、守护人民……而当我真正成为一名人民警察后,我对人民警察这一职业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他们的身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在车水马龙的道路上穿梭;在谜团重重的案发现场里;在午夜时分的办公室内……他们默默付出、无私奉献,就是为了守护好这万家灯火,而我成为他们,就是我最骄傲的事。
从警以来,让我最记忆犹新的是去年8月,我和队友们在街区巡逻时,发现一居民楼不慎发生火灾,浓烟滚滚,我和队友立即赶到现场查看情况,并拨打119请求支援。只见着火区域堆放着大量的可燃物,如火势不能及时控制后果不堪设想。
来不及多想,我和队友拿起车上的灭火器冲进楼内进行灭火,同时疏散群众去到楼下的空旷区域。由于我们没有任何防护工具,浓烟呛得人睁不开眼睛,但是我们还是蹲姿捂鼻前进,寻找失火点,并将附近可燃物搬离火源,尽可能减缓火势蔓延,为消防救援争取时间。经过近20分钟的全力救援,明火得以扑灭,由于处理及时妥当,未有人员伤亡,并且最大程度保障了群众的财产安全。行动结束后,现场群众都纷纷给我们竖起大拇指,尽管我们都是灰头土脸的,但在那一刻,我感到无比的自豪和骄傲。
经过这次救援行动,我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牢记国旗下的誓言,努力守护万家灯火。
图文编辑|吴滟
责任编辑|熊皓
终审|胡颖
监制|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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