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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刑法》关于毒品犯罪行为的规定

●《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涉毒违法行为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旅游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规定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禁毒法》关于对吸毒成瘾人员处置的规定

●《禁毒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武汉市禁毒条例》关于吸毒人员驾驶交通运输工具的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武汉市禁毒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不得驾驶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2023年第120号)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

一、将泰吉利定列入麻醉药品目录。

二、将地达西尼、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三、将莫达非尼由第一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本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3年9月6日

传 统 毒 品

鸦片类

鸦片俗称大烟、烟土、阿芙蓉等,从罂粟植物中提取,具有较强的成瘾性。吸食者往往面无血色,肌体消瘦,目光无神,瞳孔缩小,昏睡,机体先天免疫功能逐渐丧失,易并发多种疾病。

海洛因化学名称二乙酰吗啡,俗称“白粉”,由吗啡加工制作而成,镇痛效果是吗啡的4-8倍。吸食后成瘾快,极难戒断。长期吸食会破坏人的免疫功能,并导致心、肝、肾等主要脏器的损害。海洛因的致死量为0.12克至0.15克,共用注射器吸食还易传染艾滋病等疾病。

大麻类

大麻是一年生植物,主要有效成分为四氢大麻酚。长期吸食会引发支气管炎、肺气肿和支气管哮喘。大剂量吸食会造成幻觉、妄想、精神失常,引起脑退行性变化的脑疾病、严重的行为损伤、免疫系统抑制和神经疾病等。

古柯类

可卡因化学名称苯甲酰甲基芽子碱,是一种从古柯树叶中提取出来的生物碱,为无色或白色薄片晶体或粉末。长期吸食会引起紧张、兴奋、极度激动不安,大剂量服用会抑制心肌而引起心力衰竭,并严重抑制脑部的呼吸中枢,导致精神错乱、抽搐、惊厥和失去知觉,进而导致死亡。

合成毒品

冰毒晶体

冰毒片剂(麻古)

冰毒主要有两种形态,包括冰毒晶体和冰毒片剂(麻古)。冰毒晶体为无色透明结晶体,主要成分为甲基苯丙胺盐酸盐,形似冰;冰毒片剂颜色以暗红色、绿色为主,主要成分为甲基苯丙胺、咖啡因和乙基香兰素(该物质使得麻古闻起来有浓烈的香味)。长期滥用冰毒可造成慢性中毒、体重下降、消瘦、溃疡、脓肿、指甲脆化等症状,重度滥用者会出现精神错乱、焦虑、烦躁、幻觉等状态,甚至在妄想支配下出现自杀或杀人等暴力行为。

氯胺酮(K粉)

氯胺酮俗称K粉,为白色粉末。吸食后通常会出现幻觉,思维方式改变,进而发生自伤自残甚至自杀行为。滥用模式具有群体性、娱乐性、放纵性等特点,吸食者性冲动较强烈,易引发聚众淫乱、感染传播艾滋病或其他严重暴力犯罪问题。

毒新精神活性物质

芬太尼类

芬太尼属于阿片类物质,芬太尼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均为芬太尼的衍生物,是人工合成的强效麻醉性镇痛药,镇痛效果约为吗啡的80倍。

吸食芬太尼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副作用是瘙痒、恶心、呼吸抑制。摄入芬太尼衍生物卡芬太尼0.02克即可致命。

合成大麻素

合成大麻素对人体的作用类似大麻,能产生比天然大麻更为强烈的快感,致幻能力和成瘾性更强,吸毒人员吸食该类物质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易引发毒驾、故意伤害等危害公共安全事件。

毒当前流行的滥用物质

依托咪酯

依托咪酯,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状物,是一种快速催眠性麻醉药品,对中枢神经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近年来,不法分子通常将依托咪酯添加在普通香烟烟丝或勾兑在电子烟油中,获得与传统毒品相似的“上头”快感,吸食后呈现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类似醉酒后的状态,大剂量吸食会出现脾气暴躁易怒、生活懒散等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甚至出现意识朦胧状态下自残、自杀的情况,威胁公共安全。

笑   气

“笑气”,化学成分为一氧化二氮(N₂O),是一种无色、有甜味气体,广泛应用于食品、医疗等行业。滥用该物质后会使人面部肌肉失控,形成诡异痴呆的笑容,因此得名“笑气”。长期或过量吸食“笑气”,脑部神经会出现麻醉和缺氧的情况,造成脑组织的永久性损伤。笑气会对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引起眩晕、失衡、中毒、失忆、四肢抽搐麻木甚至瘫痪。

来源:平安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