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期,县住建局积极牵头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近日,群众举报称在塘湖镇狼荷村一农户存在非法存储销售液化气“黑窝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1月24日,县住建局联合县公安局、塘湖镇政府多个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专项联合行动,对塘湖镇狼荷村一农户涉嫌非法存储、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的“黑窝点”进行突击查处。
经查,刘某某经常用三轮摩托车从江西修水白岭、县内等液化气站灌装、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家中储存后向附近居民销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日在刘某某家中现场查获储存待售瓶装液化石油气11瓶,刘某某无任何相关燃气经营许可证、无消防措施,储罐间不具备安全存储条件,属于非法存储和销售液化气罐。
执法人员现场扣押瓶装液化石油气11瓶,涉及到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已由县公安部门进一步查处。